自1985年中國政府加入《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》以來,在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,中國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取得了顯著成就,有效保護了世界遺產資源,提高了遺產的知名度,推動了遺產所在地的經濟發展。然而,在世界遺產保護管理中也存在一些問題。有些地方不切實際,缺乏研究,有遺產申請過熱的傾向;有些地方重申報、輕管理,重開發、輕保護現象也非常突出?,F通知如下:
一是深刻認識保護世界遺產的意義。中國有40處世界遺產,位居世界第三,已成為世界遺產大國。世界遺產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,既代表了一個國家的榮譽,又體現了一個國家的責任。建立世界遺產的目的是保護和繼承全人類共同的自然文化遺產,促進世界遺產的可持續利用,為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。目前,世界遺產保護的壓力越來越大,其保護狀況將越來越受到重視。要深入學習《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》的精神,深刻理解保護世界遺產的意義,始終把世界遺產保護放在首位。要從全局出發,提高認識,端正目的,進一步增強世界遺產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加強世界遺產的科學保護。
二、科學推進申報工作。目前,我國正處于旅游經濟快速發展時期,部分地方對世界遺產申報的熱情空前高漲。同時,世界遺產評選標準更加嚴格,審查程序更加規范,批準的項目比例逐年下降,世界遺產申報越來越困難。因此,深入了解世界遺產申報工作面臨的新形勢,認真學習世界遺產規則和國際實踐,加強與世界遺產法規、信息、技術相關國際組織的溝通,參與世界遺產國際交流活動,形成良性互動、協調工作局面。要進一步加強世界遺產申報管理,有序開展世界遺產申報,實事求是,量力而行,科學推進,防止作為政績項目一哄而上。
三、依法開展保護工作。要認真貫徹《城鄉規劃法》、《風景名勝區條例》、《城市綠化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以及國家關于風景名勝區、歷史文化名城(名鎮、名村)和城市園林的相關保護管理規定,通過法制、行政、技術等手段加強對世界遺產的保護和監督,增強績效意識,提高績效能力,切實維護世界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。探索完善世界遺產保護管理體制機制,依法制定和實施各項保護措施,嚴格規劃建設管理,加強生物多樣性、生態環境和文化景觀保護。保護遺產地居民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。結合世界遺產地定期報告,提高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水平,嚴格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世界遺產資源。
四、加大宣傳力度。正確引導新聞媒體報道世界遺產保護管理,積極宣傳世界遺產保護管理成果。世界遺產正地宣傳世界遺產,對惡意炒作、虛假報道,要采取有效措施,堅決糾正。積極宣傳和倡導正確的世界遺產保護理念,引導全社會理性了解世界遺產,動員群眾積極參與世界遺產保護管理,形成有利于世界遺產保護管理的良好輿論氛圍。
5、加強能力建設。各級主管部門和遺產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,加強機構建設,完善各項規章制度,規范門票管理,通過多種渠道爭取世界遺產保護資金,加強世界遺產科學研究、科普教育和培訓,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質,全面完善世界遺產保護管理,促進我國世界遺產保護健康發展。